浏览次数:1968 作者: 加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
马维英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为:卫东社区中央商城2号楼1层西11号商服,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加区国用2011第1563号,使用权面积:94.48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加格达奇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
联系电话:0457--2741060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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