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张桂兰)
浏览次数:2095  作者: 加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2号--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7--274106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房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桂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

卫东警校住宅楼西二单元二层中

W2010(04675)

 

建筑面积:47.00

 

城镇住宅用地

原权利人张桂兰的房产现由胡艳红继承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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