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提高社会救助制度效率和便民、惠民、利民服务水平,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民规〔2021〕7 号)文件精神,加区起草了《加格达奇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018年修正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之规定,加区于7月30日至8月12日期间,在加格达奇区政府网站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2327000042 站点地图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备案序号:黑ICP备06004938号 黑公网安备 23272102000008号 联系电话:04572749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