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经区政府同意,就读于加区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加格达奇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以下标准资助:
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含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规定减免管理费、保教费和杂费等,资助标准不低于当地资助范围内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费标准的50%。每年发放助学金按资助人数确定金额。
政策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经政府依法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在校住宿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小学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350元(国家、省补助1000元,区本级350)、中学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350元(国家、省补助1250元,区本级100元)、特教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750元(国家、省补助1750元、区本级1000元)。
- 区级优惠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品(床单和被罩每学期更换一次;毛巾、牙膏等每人每月1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餐及学习生活用品补助每生每年500元。
政策三:普通高中资助
- 普通高中免交学杂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对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当地政府和价格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除学杂费(民办按公办学校标准免除学杂费),并按不低于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由加区教育局向地区教育局提供毕业生名单。
- 区级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上实验中学东校区一次性补助1000元,考上西校区一次性补助800元。
政策四:中等职业教育免交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免交学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对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二、三年级按当地政府和价格部门批准的标准免除学费(民办按公办学校标准免除学费);一、二年级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由加区教育局向地区教育局提供毕业生名单。
政策五:高等教育国家助学金。
加格达奇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被国家全日制本科二表以上学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其中地区资助2500元,加区资助2500元。
政策六: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考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12000元。
该政策自2018年1月起执行,每年6月、12月份,按照相关政策发放资助金。
附件:1.《学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生资助金发放流程》
- 《大学生特困家庭考生资助金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