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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治“小金库”专项举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监督和教育防范机制任务分工》的要求,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防治“小金库”工作中的作用,加区纪委监察局决定从2012年1月5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防治“小金库”专项举报工作。
一、举报对象及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以上单位存在以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各种形式设立的“小金库”均可举报。
二、举报内容要求
(一)为便于开展“小金库”举报线索核查工作,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实名举报。
(二)请举报人尽量提供以下方面的信息:
1、被举报单位的详细名称和“小金库”形成的时间。
2、“小金库”的主要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
3、“小金库”的存放方式。如保存于保险柜的现金、公款私存的个人账户、购买的有价证券等;存入银行账户的“小金库”资金,应说明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大致金额等信息。
4、“小金库”形成资产的情况。如使用“小金库”资金购置的房屋、车辆等,以及使用“小金库”资金对外投资或借款形成的股权和债权等。
5、提供负责管理“小金库”的人员姓名。
三、举报渠道
各单位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举报网址、来信举报地址、来访举报地址。
加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457-2719987
举报网址:www.jgdqsq.gov.cn/JQjw/jb/index.asp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加格达奇区纪委信访室
中共加格达奇区纪委
加格达奇区监察局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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