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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处局理牌匾安装问题不当
来信人:w**|来信时间:2023-05-15 09:20:31|处理情况:[已回复]|问题类别:|浏览:1782
我的店铺因为更改经营品牌,于5月13日在原有的牌匾上悬挂了同尺寸的喷绘布临时牌匾,经营范围与原营业执照一致。综合执法的工作人员再5月14日看到后,直接责令我拆除,理由是未经审批,而我在制作的时候广告公司也没告知需要审批,我个人也不知道需要审批。在牌匾尺寸,样式,内容都合规的情况下,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是否应当柔性执法,告知审批需要什么手续,材料,是否可以补办手续,执法队伍不更应该进行普法工作吗?还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必须要先拆掉,补完手续然后再把同样的牌匾的重新挂上去。 如果审批是必要流程,是否能将需要的手续,材料普及到加格达奇区内有资质制作牌匾的商户,让百姓在制作的时候就知道需要去审批,依法依流程制作和悬挂。在百姓都不明知需要审批而悬挂了牌匾,不合规的是否可以责令整改,合规的是否可以补办手续。而不是就一句拆掉就了事。 普通百姓赚点钱不容易,同样的牌匾拆掉办完手续再重新挂,对市容管理没有任何帮助或影响,却要支出不小的费用。
回复时间:2023-05-15 14:43:51  回复单位:加格达奇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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