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根据地区民政局《关于我区部分养老机构解除全封闭管理的通知》(大署民〔2022〕110号),我区目前无新增本土病例,现决定自11月11日14时起有序解除辖区内养老机构全封闭管理。现对养老机构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地委、行署及地区防疫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及区防疫指挥部各项决策部暑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守严守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安全底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直接指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养老机构负责人要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执行防控措施。解除全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要从严从细落实区民政局防疫指南和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记录”台账。在院老人、工作人员外出时应严格办理相关手续,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院时必须符合入院“五必须”,无禁入情形,并报告外出路线。机构老人、工作人员按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持续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老人及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底线。
三、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养老服务机构要做好2个月以上的医疗物资和防护物资储备,1个月以上的米面油、肉蛋类和干调等储备,15天以上耐储蔬菜储备和7天以内的绿叶蔬菜储备,同时要定期检查,保证各类食材新鲜可用。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进一步细化防控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强化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防控意识,保障各自分工明确,启动迅速,临危不乱,应急处置精准、有序、安全,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严格日报告制度。各养老机构及辖区内养老机构要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详细掌握养老机构内人员变动及人员情况,并于每日17时前向区民政局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加格达奇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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