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310800/202211-00024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加格达奇区政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加区政务公开  
名称: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1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3675 字体:[ ]

    加格达奇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验收和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本地区生态良好容量大,放松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一些重点任务抓的不紧不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很少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呼玛县、新林区3年仅研究过3次。漠河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2018年-2020年市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整改目标: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

    三、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各区委、区政府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中央领导及省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研究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筑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推动。区委和区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地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格达奇区将生态环境保护及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会上进行专题研究,2021年召开常务委员会3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成立加格达奇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

    五、验收情况:经验收组调阅整改内业档案和现地验收,加格达奇区按照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七、受理部门: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八、受理电话:0457-2182100

    九、受理地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