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中央资金支持的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二、整改目标:完成地区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地区医院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按期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大兴安岭地区医院污水池改造项目总投资593万元,建筑面积494.5平方米,分为地下一层为污水池,地上一层为设备间,主要功能为污水处理。 大兴安岭地区医院污水池改造项目已经建成。 五、验收情况:经验收组调阅整改内业档案和现地验收,加格达奇区按照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
七、受理部门: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八、受理电话:0457-2182100
九、受理地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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