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2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加格达奇区玉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管理不规范,总磷总氮等指标时有超标。
二、整改目标:加格达奇区玉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剖析总磷、总氮超标原因,实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加格达奇区加大对玉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建立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图、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规范化运行管理。分析并解决总磷总氮超标问题,实行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针对总磷总氮等指标时有超标的情况,严格厂区管理,通过引入菌种及外加碳源的办法,有效稳定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同时将进行长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控污水处理生产工艺,确保水质达标排放。总氮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分析仪故障设备已更换,至今未出现出厂水总磷总氮等指标超标的情况。
五、验收情况:经验收组调阅整改内业档案和现地验收,加格达奇区按照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
七、受理部门: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八、受理电话:0457-2182100
九、受理地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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