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于2020年起组织编制《加格达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黑龙江省和大兴安岭地区战略要求及指导加区发展的指南,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规划统筹安排加格达奇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有效推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兼顾开发与保护,整合优质资源,促进加格达奇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目前,《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将《规划》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全面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8日,共30日。
社会各界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jqtdj01@163.com
邮寄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2号(请在信函外标注“加格达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457-2747018
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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