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2127839
通讯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21号
邮 编:16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兴安岭光明医院新建项目
加格达奇区城区特困供养中心西侧
大兴安岭光明医院
黑龙江北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6024m2,建筑面积1790m2,项目东侧为闲置空地,南侧为阿加公路,西侧为闲置空地,东北侧为闲置空地。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持续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结束,环境影响即终止。综上,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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