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住建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国家、省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公告栏、加格达奇区政府网站。
三、主动公开
本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三)城乡统计信息;
(四)区住建局政务服务清单、指南、流程,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执法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六)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
(七)投诉、举报途径;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19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0457-2136599、0457-2741042、0457-2133988、0457-2133526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在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提交申请,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寄至加格达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单位:加格达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19号,邮政编码:165000)。
3、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依申请公开栏目内的在线申请功能,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需信息尽可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名称、文号或进行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先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对该申请将不再予以处理。
2、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会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应说明理由。本机关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不合理的将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4、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