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2026年中央民生实事清单部署要求,切实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四乱”)等重点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加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按照省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整治工作安排,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面向社会各界群众和各类企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加格达奇区辖区内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涵盖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经营发展等各类场景,具体包括: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无正当理由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未履行法定备案程序擅自异地办案、实施行政检查;违规异地抓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群众或企业财物;滥用司法管辖权开展异地执法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执法行为与部门或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存在利益输送;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以罚代管、滥收费;利用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吃拿卡要;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规争抢有罚没收入案件的管辖权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收取已明令禁止或取消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拆分收费项目;强制群众或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并收取费用;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法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决定;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同一类案件处罚种类、幅度相差过大,随意给予顶格罚款、高额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扩大检查范围,对同一群众或企业实施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调研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下达检查指标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无审批手续、无执法资格擅自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群众或企业场所、设施、财物;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超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条件仍不作出解除决定等情形。
(七)其他相关违规执法问题:执法过程中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漠视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求群众或企业无偿、廉价提供服务;不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制度,加重群众和企业负担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为便于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确保线索征集便捷、高效、规范,设立以下4种反映渠道,全程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电话举报:0457-2749051(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夏令时为14:00—17:30>,节假日除外),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如实反馈相关线索。
(二)电子邮箱举报:jgdqqrmzfxzzfxtjdj@163.com,举报邮件请注明“违规执法及‘四乱’问题线索”,并附详细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来信举报:邮寄地址为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景观大道加区政府1051室),邮编:165000,信封请注明“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四)现场举报:可直接到加格达奇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地址:景观大道加区政府1051室)现场反映,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夏令时为14:00—17:30>接待。
四、注意事项
1.举报线索应聚焦本公告明确的征集范围,客观真实、详细具体,需注明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具体执法行为、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录音、视频、文书凭证等),以及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反馈),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借机发泄私愤,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线索,我们将优先核实、及时反馈处理进展;对匿名举报线索,凡内容具体、可核查的,将依法依规认真核查处理。
3.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坚决杜绝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
4.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的问题(如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的事项),请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映。
5.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加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将逐一登记、分类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治成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守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恳请社会各界群众、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携手推动加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共同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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