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加格达奇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2025年加格达奇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1-21 来源:加格达奇区就业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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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一、完善政策落实制度建设,强化质量内控管理

(一)沿用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个人不需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就业状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受理部门核验确定。不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注销其申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追缴资金。

以下情形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内的。

2.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稳定就业人员。

4.注册《营业执照》、通营运手续等创业人员。

5.名下有土地的人员。

6.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7.其他审计部门认为不符合灵活就业状态的人员。

(二)简化再次申领人员提交的要件。对上年度申领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再次申领无需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只需到社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灵活就业协议》,填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批表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相关政策告知承诺书,并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同时确保《社会保障卡》开通了金融储蓄功能可以正常进行收款。

(三)强化全流程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补贴资金“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区内各街道社区负责灵活就业社保受理及初审,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各街道社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工作,全区审核汇总后,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统一发放。同时区就业服务中心要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解答和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公示、发放、查询等业务流程实行岗位负责制度,以全流程监管筑牢就业补助资金安全管理使用。

二、建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批工作小组

组长: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李丽

复审员:区就业服务中心科员孟杨

区就业服务中心办事员李娜

初审员:东山镇人民政府办事员张妍

长虹镇人民政府科员张威

曙光街道办事处科员武晶

光明街道办事处科员张铭

红旗街道办事处科员蒋官蕾

卫东街道办事处办事员郭洪琳

受理员:东山镇人民政府铁工社区办事员马璐

东山镇人民政府路园社区办事员梁玉

东山镇人民政府朝阳社区办事员张美玲

长虹镇人民政府春城社区办事员付东升

长虹镇人民政府长青路社区办事员郭凤杰

长虹镇人民政府鑫源社区办事员谢丽艳

曙光街道办事处营林社区办事员车丽

曙光街道办事处康庄社区办事员霍焱

曙光街道办事处光华路社区办事员周爽

光明街道办事处恒友社区办事员朱天威

光明街道办事处东山坞社区办事员李艳鑫

光明街道办事处机场路社区办事员辛鹤婷

红旗街道办事处办事员杜昕燃

卫东街道办事处科员尚玉倩

三、强化公示制度,资金使用透明化

区就业服务中心和街道工作人员需分别在加区政府网和各街道社区公示栏对享受补贴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

四、监督举报电话

加区就业服务中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监督举报电话:0457-6110205。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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