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格达奇区民政局关于招募助餐点的公示

加格达奇区民政局关于招募助餐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5 来源:加区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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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提升我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有效解决辖区老年人“就餐难”问题,充实完善居家社区助餐服务网络,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餐饮机构,依托现有餐饮经营主体增设老年助餐服务,打造标准化便民助餐点。本次招募坚持自愿申请、自主申报、择优合作、规范运营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均可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助老餐点准入条件
    申报成为合作助餐点的餐饮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合法合规;
    (二)正常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经营状态良好,无重大经营及安全隐患;
    (三)具备独立现场烹饪、堂食就餐服务功能的快餐餐厅,场地设施能够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
    (四)合作签约后,每日为老人提供1次优惠午餐,严格执行老年就餐梯度优惠政策:60—69周岁老年人就餐享8折优惠,70—79周岁老年人就餐享7折优惠,80—89周岁老年人就餐享6折优惠,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就餐;在此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可提供其他优惠的餐厅优先;
    (五)自愿接受民政、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养老服务相关规范开展助餐服务;
    (六)申领专项补助资金后,须保障助老餐点持续稳定运营不少于1年。自补贴申报之日起,运营未满1年擅自停业的,须在停业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已领取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30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提交报名申请:
    (一)电话:0457-2129892
    (二)邮箱:jgdq1mzj@163.com
    (三)现场申报:加格达奇区胜利路103号 区民政局4楼407办公室。
    四、审核流程
    (一)材料申报:申报机构通过指定渠道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等佐证材料。
    (二)信息登记:我局对报名机构经营地址、经营面积、经营规模、开办时长等基础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备案。
    (三)实地核查:报名截止后,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餐饮机构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核实经营资质、场地条件、服务能力等情况。
    (四)择优签约:结合申报资料审核及实地核查结果,择优确定合作助老餐点,签订养老助餐服务协议,统一纳入全区养老服务监管体系管理。
    五、扶持保障政策
    (一)政策支持。成功签约的助餐点,可依法享受养老服务相关扶持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免征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计应纳税所得额等专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免等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
    (二)资金支持。纳入合作名单的助餐点,可申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专项资金1.5万元。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仅限于申报的助老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不得用于其他方面支出。
    六、退出及追责情形
    合作助老餐点运营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取消助老餐点服务资格,收回全部专项补助资金:
    (一)未经报备擅自关停、暂停助餐服务的;
    (二)运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三)未按要求开展现场烹饪服务、违规外包助餐服务的;
    (四)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欢迎辖区符合条件的餐饮机构积极申报,共同参与我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
    特此公示。



                          加格达奇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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