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林草综合执法股
办公电话:0457-2747028、0457-2747029
机构职责:起草陆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全局公文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开展打击破坏林草资源、非法经营林草产品,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陆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监督稽查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非法经营运输林草产品,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陆生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承接和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相关信访案件和移交案件的查办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林草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林业和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地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林草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各类行政案件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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