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办公电话:2122981
机构职责: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拟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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