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57-6115006
办公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7号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有关法规规章,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范围内的内、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济活动、动产抵押物登记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四)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风险监控、监督抽查、检测、强制检验及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监督管理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六)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七)承担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标准)器具和检定机构(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八)承担辖区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指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物品编码和标准化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对食品生产、流通、保健品消费环节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区内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对国家基本药物质量进行监管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十二)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四)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进行稽查、抽样;受理举报,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案件;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协助对食品、药品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十五)承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承担查办有全区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配合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全区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对全区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负责全区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指导市场价格垄断执法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负责商品价格标签备案管理工作。
(十七)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查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及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十八)负责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类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十九)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乡、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办公室办公电话:6115006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信访、安全、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党务、纪检监察、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所属及派出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固定资产、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机关财务、统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
法制办办公电话:6115009
机构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本部门项目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
行政审批股办公电话:2741067
机构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管股办公电话:6115011
机构职责: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等网络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负责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办公电话:6115017
机构职责: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
知识产权股办公电话:6115012
机构职责: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全区广告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广告发布的指导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标准计量股办公电话:6115018
机构职责: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股办公电话:6115023
机构职责: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办公电话:6115029
机构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指导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拟订12315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受上级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受上级委托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开展打击传销直销工作。
药械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办公电话:6115021
机构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及上市后风险管理。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零售许可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电话:6115036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制度措施,开展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质量监管股办公电话:6115016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纤维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