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及金融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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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级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级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级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本级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监督管理本级单位会计账簿设置工作;负责管理本级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牵头、协调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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