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与家庭发展办
办公电话:0457-2115336
机构职责: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负责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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