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与综合监督办(监测预警与应急安全办、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办、免疫规划办、宣教爱卫办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123957
机构职责:按照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实施全区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区本级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指导实施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落实全区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拟定全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全区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国民营养计划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推进全区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
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 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承担健康兴安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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