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与劳动法规办公室

保险与劳动法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6-01 来源:加格达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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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6110897

机构职责: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负责本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聘任和解聘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调解员资格制度。承担中省直驻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军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工作。贯彻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职业能力统计调查分析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审核工作,监督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制度,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做好改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协调、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信访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信访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信访事项处理及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待遇政策并组织鉴定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贯彻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标准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承担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因工伤残人员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协议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相关鉴定工作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政策,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工作规划,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地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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