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信访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事项,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批办信访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向区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去地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定期通报全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区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