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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区本 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 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本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 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 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 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 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承担研究提出全区适合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 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全区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有关任务。承担统筹协调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有关工作。承担 区委、区政府对俄合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规划编制 等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 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协调安排国家和省、地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 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区本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国家和省、地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制定和实施区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措施。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落实开展与广东对口合作工作。组织并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铁路、民航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协调推进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 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 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区本级储备计划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 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区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区重大项目工作。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 关政策,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十六)承担加区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加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粮食购销。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区粮食储备计划,管理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区本级储备粮行政管理。

(十九)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区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组织实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区本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十一)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拟订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负责驻我区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二十四)推进工业强区建设,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十五)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地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与地级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安排的中央及省地财政性建设资 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二十八)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省和地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九)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三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区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区有关工作。

(三十一)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三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 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十三)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三十四)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区本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三十五)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十六)落实党对军民融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央、省委、地委、区委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军民产业融合工作。汇总军民融合发展要 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指导军民融合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

(三十七)贯彻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十八)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十九)牵头建立全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研发平台、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企业发展平台和科技项目资金协调、评 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 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本级财政科技 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十)编制全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社科联日常工作。

(四十一)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四十二)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落实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四十三)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 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建设。

(四十四)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四十五)贯彻落实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 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四十六)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四十七)贯彻落实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四十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内招商引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我区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四十九)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十)拟订区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指导全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林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林场现代流通网络工作。

(五十一)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运用好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落实促进餐饮服务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十二)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 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 机制;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十三)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 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区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五十四)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区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五十五)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五十六)处理我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全区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五十七)组织协调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五十八)指导和管理全区利用外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与联合年报。

(五十九)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与编报工作;落实上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 奖励办法,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六十)指导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 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我区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六十一)拟订我区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办法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区与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

(六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地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十三)负责我区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我区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

(六十五)联系大兴安岭地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六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十七)职能转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2.强化制定区本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区本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区本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3.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 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 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5.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教强区,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区本级科技管理平台,完善管理流程,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贯彻落实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 张毅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发改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秦向红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办公室、财务、人事、社科联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 刘洋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综合计划、产业发展、经贸、工会、粮食、水库移民、物价、科技、科协、数据局、信访、航空运营发展中心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199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 赵大岭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项目、工信、能源、商务、财经办、安全生产、国防办、人防办、军民融合办、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198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49639。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 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机关财务、 资产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 理、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专项经费。负责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 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发展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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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计划办

    办公电话:0457-2749637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监测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国民经济动员 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全区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 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本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本级发展规划。统筹区本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 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 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带建设。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接受区委财经委 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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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办

    办公电话:0457-2749633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 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集中对央企进行归口式服务,拟定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促进重大项目落地。提岀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协调安排国家和 省、地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 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区粮食政策的拟定,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转报及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地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按权限审核有关项目。牵头提出我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转报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债券申请并配合上级进行监督。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区本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 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 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区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 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和省、 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区本级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衔接电力供需平衡。组织实施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拟订全区油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油气勘探开发、油气长输管网及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的呈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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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粮食监查办(价格管理股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749627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组织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粮食依法行政和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原粮购销。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储备计划,负责区内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对全区军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协调军粮供应及应急保障、军民融合相关工作。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区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负责组织全区综合性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案件进行查处和督 查督办。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有关制度及政策执行情况、粮食购销活动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措施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区综合性价格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负责全区价格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负责拟定、调整价格的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解答和咨询价格相关政策,指导全区的价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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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运行办(中小企业股、军民融合股、科技信息股、 安全生产与节能利用股、融资服务与创业培训股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749621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由国家和省、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安排的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贯彻执行国家、省、地装备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由国家和省、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安排的中央及省、地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装备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联系工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贯彻落实原材料工业行业、化学工业行业、消费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本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本行业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负责对主管企、事业单位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主管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内部改革、合资合作、分支机构设立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负责组织推进主管事业单位改革和企业脱钩工作。负责区本级医药储备管理,参与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医药用品生产、调度。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组织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参与协调中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区本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区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开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检查、考核、奖惩和兑现工作。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和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定中小 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组织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承担全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镇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落实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 合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军民产业融合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其它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战略、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七 参与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组织协调本地区城内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设备、微电子和军工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和省、地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管理;负责区本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业能源消费态势,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承担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以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的行业及生产、销售安全和科技、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 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 投资各类企业。推动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各类企业。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管理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地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承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等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指导培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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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综合办

    办公电话:0457-2749610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 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研究商务运行和 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商务领域年度目标 调整、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 损害预警机制。承担商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相关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对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区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的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商务活动及境外经贸展会;处理我区多边或区域经贸事务;承担全区外经贸企业各项外贸发展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多边和双边对我区无偿援助及赠款并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工作;软件出口合同登记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实际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 (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直销行业管理。承担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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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信息办

    办公电话:0457-2749631

    机构职责: 拟订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贯彻 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地自然科学 基金及相关领域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 展等领域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领域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工 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 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负责指导农村科技进步 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负责软科学项目 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及产业化,促进产学 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评价,争取相关扶持政策;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冋推荐备案认定;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拟订全区科协、北药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协会监督管理,推动科普、北药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和外国专家项目规划、政策 和年度计划;承担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对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项目;贯彻落实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负责区内外专家信息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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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航空运营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457-2749635
       机构职责:1.承担区域民航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行政辅助工作,为民航交通发展政策和布局提供服务。
    2.协助机场建设项目审批、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设施设备改造及大修等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协助机场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建设期的监管、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等工作;协助机场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协调机场各项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3.协调航空运营市场调研、航线开辟工作;负责新航线的补贴方案洽谈、协助签署协议工作;负责组织民航旅游团队,开展对外推介工作。4.协助财务收支监督,完成与航空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财务结算,制定航班销售方案;负责销售、上客率等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负责各项资金补贴等政策的争取工作并制定各项补贴使用细则。5.完成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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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457-2749621
       机构职责:1.承担区域经济发展行政辅助工作。为区域宏观经济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布局提供经济运行趋势监测、分析及评估服务;提供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宏观经济数据汇总、经济社会调查和数据分析服务。2.为区域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综合利用、数据汇总和分析提供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区域节能监察监测分析和节能问题调查,跟踪全区能源安全、能耗总量、单位GDP能耗、电力供需平衡。3.承担区域宏观经济布局,承担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等方面政策、理论研究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基本态势、发展趋势监测、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决策辅助支持和信息服务;承担全区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实施情况评估评价和提出谋划措施建议;承担指导全区各类项目谋划、协调项目争取、监督项目实施工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等开展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协助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负责统计、报送区域投资企业项目建设进展、生产发展等信息工作和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综合信息汇集分析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出对策,研究协助落实上级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为规划实施提供决策辅助支持;协助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经济转型。对全区落实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为全区西部大开发工作提供服务;协助谋划储备东北振兴项目。协调全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协调落实全区跨省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重大事宜;协调推进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工作。协调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助完成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4.承担区域工业运行行政辅助工作,为行业运行发展态势向行政部门提供调查分析和预警服务。协调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组织协调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助收集信息、分析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民爆行政执法;协助区域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和监管工作。5.为区域企业经济运行指标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评估服务,协调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预测分析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运行发展趋势;协助区域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协调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盐业行业管理、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工作。6.承担区域粮食行政辅助工作。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应急和应急网点布局、粮油市场监测等提供信息统计及报送服务,协调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协助粮食行政执法;协助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粮食加工业提供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服务。协调组织驻区军粮供应、军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7.为区域价格管理提供行政辅助工作。提供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报价格走势分析、对区域内涉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监测分析预警等服务工作。协助农产品调查和成本调查工作,提供垄断行业的经营状况和价格临时补贴信息服务。8.承担区域科技资源共享、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发展和科技项目资金协调及评估行政辅助工作。为区域技术转移和科技评价体系建设提供评估服务。协助完成国外智力引进、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为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科技应用提供咨询信息服务。9.为区域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提供监测分析、统计和信息发布服务。完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商品供求状况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协助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协助商务行政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和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工作。为区域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协助电子商务领域资金管理;协调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领域统计调查、推广应用、对外宣传、行业培训,协助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库。为国家和省地大型博览会的组织实施提供服务,完成省、地贸促会交办和主管部门交办工作。10.负责本中心信息搜集、汇总、统计、宣传、财务和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11.完成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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