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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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 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集中对央企进行归口式服务,拟定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促进重大项目落地。提岀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协调安排国家和 省、地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 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区粮食政策的拟定,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转报及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地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按权限审核有关项目。牵头提出我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转报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债券申请并配合上级进行监督。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区本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 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 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区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 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和省、 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区本级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衔接电力供需平衡。组织实施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拟订全区油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油气勘探开发、油气长输管网及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的呈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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